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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喜歡繪畫,一直。

 

不論是看著照片的人物素描,或者上課時隨興的塗鴉,再者閒來無事的冥想實境,習慣性記錄。

比起文字,在我腦中浮現的總先是一幅幅圖案,寫篇文章,腦中亦是先有整幅的畫面,再將之轉成文字。這過程尤其困難。並不是一個描述的強者,我總是顛三倒四的,和我的說話方式一樣,邏輯在我身上根本一點存在感也沒有,聽我說故事很累,因為連我自己也不知道在說些什麼。

 

還是切回主題吧,我想在這九月二號下午六點寫下這篇東西是因為我方才在畫畫。打開繪本,雜七雜八的東西全部映入眼簾,隨手翻了頁空白,記錄下腦中閃過的畫面。

一張臉先出現在白紙上,沒有眼睛。接著是脖子,脖子絕對不能細,得符合人體工學。再來是肩膀,胳臂,身體與腰。空間不夠了。我繪本是B5大小的線圈本,這樣看來畫面不多填滿了。本想加上眼睛就告終,但我的腦中又浮現了另一張臉,於是,我又開始動筆了。

手指是一幅畫裡第二難掌握的地方,最難的是眼睛。我是這麼覺得。在隨手塗鴉時,我鍾情於少女漫畫裡的細長手指,但又要求節骨分明。位置畫低了,畫中的第二個主角擺出了一副單手朝上的姿勢,令人發嚎。還好第一位主角的手還空的呢,於是我將他的手搭在新人的肩上,腿往上拉,擺出了公主抱的姿勢。

 

終了。

 

簡單寫下時間日期與非姓非名。合上畫本,又是一個開始的結束,從拿起鉛筆到放下鉛筆這期間不超過十分鐘。

我用十分鐘造了兩個人,何其容易。

這也是為何我總是輕忽,因為太容易了,所以從不在意。畫中的人是僵硬的,他或許只能擺著那個姿勢,幾天幾個月甚至幾年,直到鉛筆退了痕跡將他們從B5大小的線圈小本裡釋放,直到二號人物對一號人物說他抱的手很痠雖然他們都沒有重量。沒有重量卻又何其重要,因為他們被創造出來,有眼睛鼻子嘴巴耳朵頭髮、四肢與軀體,甚至還有鎖骨。

所以他們得待著,在原地,因為繪者在創造他們時也只能待在原地。

 

無法追隨光與影,因為我總是只記得一眼瞬間。真的,只有第一眼。

我總是習慣站在高處(或許只是我的想像,其實我站在低處),俯視全景,不去攪動那一池四季水。所以翻開我的繪本,每一頁幾乎都只有一個人,或長髮或短髮,或站或坐,或喜或悲,沒有相同卻又如此相像。

瞬間的繪反映出當時的心境,今天多了一個人。

 

因為今天我的身邊一直有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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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岑默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